闽财农指【2017】97号附件1
2017年福建省农业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合计 |
项目单位 |
备注 |
全省合计 |
3200 |
|
|
宁德市小计 |
400 |
|
|
福安市 |
400 |
福安市农业局 |
园艺作物(葡萄)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三明市小计 |
800 |
|
|
宁化县 |
400 |
宁化县农业局 |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尤溪县 |
400 |
尤溪县农业局 |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南平市小计 |
800 |
|
|
浦城县 |
400 |
浦城县农业局 |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武夷山 |
400 |
武夷山市茶业局 |
园艺作物(茶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龙岩市小计 |
1200 |
|
|
武平县 |
400 |
武平县农业局 |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上杭县 |
400 |
上杭县农业局 |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长汀县 |
400 |
长汀县农业局 |
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
附件3
2017年福建省农业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方案
为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示范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侧结构体系的质量和效益,现制定2017年福建省农业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开展水稻和园艺作物(水果、茶叶)整县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目标
整县制推进水稻、葡萄、茶叶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创建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6个,创建葡萄、茶叶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各1个。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承担主体,以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式,大力推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创建一批示范片。每县打造一批200亩以上的绿色高产高效生产示范片,示范片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以上。
2.扶持新兴经营主体。每县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0个以上。
3.创建优质特色品牌。围绕市场需求,以龙头企业等为带动,发展订单生产,促进产销衔接,积极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实现优质优价。
4.集成一批绿色技术模式。水稻、果树、茶叶各集成示范1项以上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
5.促进节药增效。通过开展统防统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实现100%统防统治,统防统治或病虫害绿色防控在示范片实现全覆盖,全县农药用量较2016年减少7%以上(数据来源为统计局法定数据)。
6.减少化肥使用。通过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示范片化肥施用量较上年减少20%以上,带动全县化肥用量减少7%以上(数据来源为统计局法定数据)。
7.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在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开展农机作业补贴,示范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带动全县机械化率较全省平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
8.减少面源污染。设置农膜、农药包装物集中处置点,集中回收农膜、农药包装物,示范片回收率100%,全县回收率80%以上;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率大幅度提高,示范片100%综合利用,全县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率95%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水稻
1.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以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为重点,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精量播种、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围绕生产效能提升,提高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开展稻田养鱼、鸭等“水稻+” 种养模式示范,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带动增产增收。
2.品质提升行动。改良品种,提升品质,筛选优质、 高产、高抗品种,减少水肥药投入,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增加优质专用品种供给,发展优质稻和加工用早籼稻;推进产销衔接,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企对接,探索合同式、订制式生产,培育水稻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优质优价。
(二)葡萄、茶叶
1.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全程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 互联网+” 等技术。
2.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区域、品质、功效等特色鲜明水果、茶叶产品,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突出标准化生产,选择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从产品标准入手,完善一批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一批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突出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品牌增效、特色增收。
3.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 拓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外沿,赋予新功能、创造新价值。发展综合种养,因地制宜发展果园养鸡、养鸭等模式,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带动增产增收。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等新业态,把农场变成工厂、把田园建成公园、把产品变成商品,实现“一田多用”,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四、资金用途
1.物化投入补助。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苗)、水稻专用肥、有机肥、果茶园绿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粘虫色板、防虫网、杀虫灯、性诱剂、基质、套袋、加厚(可降解)地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
2.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购买病虫绿色防控、农机作业(含深翻、播、插、防、收、烘等)、公用品牌打造、农膜回收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统防统治、机插作业等应与现行补助标准相衔接。
3.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的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展示、试验材料、示范标牌、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测产验收、专家服务等技术推广服务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负责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同时,各项目县要根据省级方案要求,细化制定县级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并及时向两厅报备。
2.抓好巡回指导。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专家巡回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人。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等方式。项目县(市)农业(茶业)局要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并设立专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项目资金。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每季度应报送一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4.加强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创建方案、考核、总结等文档、照片资料和资金使用台账归档立案,装订成册,按时完成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录入。
5.积极宣传引导。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每县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一篇(或一版)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宣传材料,营造良好氛围。
6.统一树立标牌。及时更新并规范示范标牌,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示范和监督检查。
7.强化政策衔接。优先扶持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单位开展绿色高产高效生产示范片建设;同时,新扶持建设的绿色高产高效生产示范片全部按照“闽农质监[2016]71号”文件有关要求,纳入种植业标准化示范区进行管理。
8.开展考核考评。项目实施结束后,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有关方案和考核评价表,及时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项目县所在设区市要及时进行核查,省级将组织开展考评。有关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9.注重信息调度。及时汇总报送项目建设阶段性进展情况,10月18日、12月18日前各项目县各上报一次项目建设进展。同时,每县报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简报1期以上,并总结至少一项典型技术模式。项目实施总结请于2018年1月18日前报送。